索 引 号: FJ00110-1300-2018-00027 | 备注/文号:闽民管明电〔2018〕14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民政厅 | 生成日期:2018-03-12 |
内 部 明 电
发电单位 |
福建省民政厅 |
签批盖章 |
林 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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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
特急 |
明电 |
闽民管明电〔2018〕14号 |
闽机发 |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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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民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民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为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提高社会工作认知度和影响力,进一步推进社会工作发展,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民电〔2018〕27号)要求,定于3月中下旬在全省开展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8年宣传活动主题为“牢记社工心,建功新时代”。
二、活动时间
3月19日至25日,共7天。
三、主要任务
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响应中央号召,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在3月19日至25日期间组织开展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要把宣传活动同社会工作领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相结合,号召广大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坚持党的领导、践行专业使命、回应社会关切、肩负时代使命,在新时代的伟大征程中展现风采、贡献力量。通过集中宣传,进一步凸显社会工作在扶贫济困、社区服务等重点领域的作用和成效,推广各地社会工作者参与脱贫攻坚和“三社联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引导社会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要将社会工作宣传活动作为发展社会工作、创新社会治理的有效途径,加强组织领导,主管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精心组织,职能部门要抓好落实,紧紧围绕宣传主题,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安排,切实开展好主题宣传活动。
(二)严密组织。各地民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组织,围绕“牢记社工心,建功新时代”的主题要求,充分发动和引导当地社会工作行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力量,一同开展好本地区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创新宣传形式,以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展示社会工作的专业成效,展现社会工作者的职业风采,推动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社会工作的良好氛围,为社会工作发展营造更为有利的社会环境。
(三)扎实推进。要按照节俭办活动的原则,务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大力宣传社会工作事业发展中涌现出的人和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要求,加强过程监管,杜绝铺张浪费、大操大办,在活动的组织过程中,提倡勤俭节约、简朴大方,力求在宣传推广社会工作中取得实效。
各设区市民政部门(含平潭)在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做好总结,于3月3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送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活动照片、影像等资料光盘一并邮寄报送。
联系人:陈炜,联系电话:0591-87676253,电子邮箱:305515383@qq.com,邮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路44号省民政厅705社会组织管理局。
附件: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福建省民政厅
2018年3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委组织部。